古时通常使用的马车都是十分简陋的,车厢的个头仅容坐下,稍抬起身就会碰到头,自己现下坐的马车应该是加宽过的,勉强能塞下五个。车头两匹马并排而行,速度仅比跑步快一点,不过总比自己原地休息好,能够快一点算一点。
在这个陌生的世界,自己一路走来坷坷拌拌,人活在世上有时钱与权并不能带来安逸与快乐,事实上就算现代社会,每个人拼命的生存与攀爬难道仅仅是为了自己享受?人之所以拼博,成就感大多建立在周遭之人的认可、羡慕或者是巴结之上,快乐也建立在给亲人带来幸福或与朋友分享之时。
碧莲之于自己,在这片陌生的世界拥有了至亲血缘关系,但却不仅仅只是姐妹之情。失去她,自己必将被孤独所吞噬。脑中纷杂不堪,运功吐纳本就需要平心静气,就算是先天功力,同样不能胡思乱想,但自己却无法克制。
一口气血上涌,我连忙把注意力集中到体内经脉之中,同时也因此静下心来,慢慢的把这口气血化去,如若不然,即便以我先天之体也难免元气大伤。
由于差点吐血,虽然体内的逆冲被压下去,但如脂如玉的脸上却一时变得绯红起来,像是染上了胭脂,英气尽去,妩媚得不方物,整个车厢内都似乎明亮了起来。
车厢内都是习武之人,自己的情况不可能不查觉,我只好先收功,一睁眼,最先看到那个双眼发直的光头书生。自己的情况自己知道,也没有太介意,轻轻呼出一口浊气,几个呼吸间脸上的绯红顿时消去不少,但还是留有些许,即便如此,同样如罂粟般诱人。
算了,还是任由体内经脉自行运转恢复吧,以现在自己的心境,强行运功说不定反而要出事,想到这便放下盘起的双腿。
“姐姐,刚刚你莫非是在运功疗伤?”
那扮男装的女孩关心的看着自己,语气和表情真切不似作伪,被人关心总令人愉悦的,我对这个女孩倒是生起了好感,没有回答微笑着反问道:“妹妹叫什么名字?”
女孩对于自己没答反问没有一丝介意,露出可爱的贝齿笑容甜美:“我叫秦十三,姐姐叫我十三吧,姐姐你呢?”
我笑而答道:“我姓花,你叫我花姐姐吧。”
听到我姓花,原本闭目养神的马老大马长义睁开了双眼,眼角扫了我一下却什么也没有说,平静之中难抑的惊疑之色。
“花小姐可是遭仇家追杀?以姑娘的容貌,孤身一人在江湖上行走实在太过危险了,我们陇地四侠虽不敢说江湖排号,但在这关内一带,寻常宵小还是能震的住的,姑娘不如就和我们一道走吧!”光头书生自我上车就想着怎么搭讪,见机立即插嘴道。
秦十三闻言秀眉一竖,直接一个爆粟敲到光头书生头上:“什么关内关外的,闭上你的臭嘴少吹点牛,姐姐一看就知道是见识高绝的,在这现什么眼啊!”
“三姐,你怎能如此,我这可是好心。”光头书生郁闷不已。
“谁要你好心,一边凉快去!”
关于陇地四侠自己倒也听说过,为首的马长义曾是关外镖客,应该是个有故事的,七八年前回到了陇地做了道士,一手刀法十分骠悍,同个等级的对手往往都会被其一往无前的刀势所慑。四侠的其它三位不了解,名头不响,自己对江湖从来没怎么上心,能知道马长义也是巧和。
一路和这个挺可人的秦十三聊天,心中的担忧缓解了不少,必竟人还在千里之外,瞎担心对自己的恢复并没有好处。
“咦,花姐姐,你的鞋子……”
秦十三注意到我脚上的布鞋边缘向外翻,虽然看不到脚趾,但损坏却是很明显的。
“路上赶的急,磨坏了,不妨事。”我微笑回道。
秦十三皱了皱秀眉:“那如何使得”,边说着她从车座底下取出自己的包袱,“姐姐若不嫌弃的话换上我这双吧,就是不知道大小合不合适。”
秦十三拿出来的是一双黑色麻布靴,看长度倒和自己的脚码差不多,虽然有没有鞋子对自己影响不是很大,但光着脚底板始终有些别扭,也不推却,笑着接了下来:“那就谢过十三了。”
“什么谢不谢的”,秦十三倒是十分开心,“只要姐姐不嫌弃就好。”
见我要换鞋子,马长义和那个十分沉默没有存在感的二弟齐齐背过身去,光头书生还想装傻,不过被秦十三怒目瞪了过去,只得讪讪转身。
我虽然不是很介意,但按照古时的风气,女子的脚和身子属于同个等级的男女大防,哪里能给人看到?通常情况下,有男子在场的话,换鞋子也是不能的。但江湖儿女,这方面倒没这么着紧。
来到这个世界倒是没穿过靴子,穿在脚上倒是感觉挺新奇的,比起单鞋来说,靴子底厚更加耐磨,确实是江湖之人的首选,踩了踩,大小挺合适,比刚刚光着脚底板要舒心多了。
“花姐,你这到临安是要做什么呀?”
听到秦十三的问话我心情沉了沉,轻咬唇角回道:“寻仇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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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夜的青山绿水,深山中不见五指,此时一个少女趴在河边,一手驻着剑,一边单手在河边捞水送往口中。此时少女的右肩血迹斑斑,十分狼狈,秀发顺着苍白的玉肤贴在两颊,令人怜惜。
碧莲稍做喘息,跌坐在岸边,虽然半个多时辰前诈了那呆瓜一下,但也只是争得一线,能闯出来,她几乎掏空了全身的功力,奔到这深山之中,却也迷了路。碧莲本身方向感就不强,这会算是陷在这里了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出这深山老林。
休息了约一刻钟,碧莲不得不再次起身离开,当务之急是得先找个休息的地方,谁知道这原始森林中有什么毒蛇猛兽的,虽然自恃武功,但现在自己孤身一人,要出个万一可没人给自己收尸,再加上孤独、深夜、深山几个因素联系在一起的碜人环境,碧莲由被追杀的紧张中松懈下来后,就算是再大的胆子也感到鸡皮疙瘩往身上爬。
“残天你大爷的,最好别栽在我手里,不然一定让你生死两难!”碧莲一边放着狠话一边走着,以驱散心中的恐惧感。
“啊——”
一阵极阴森的尖声自林子深处传来,碧莲猛的一顿,背后立时一片冷汗,可见她心中有多害怕多紧张,一路上自言自语不过是强自镇静罢了。还好的是碧莲至少没怕到脚软,但是心跳倒是快到嗓子眼了。
“谁他娘的在吓我!让我看到不剥了他皮!”
碧莲用半大不小的声音骂道,给自己壮了壮胆,紧了紧手中长剑装狠作恶的向声源方向行去!
“啊——”
又是一声,不过因为树林的阻隔,声音模糊不清,似是人声。碧莲听清后心中的害怕消去大半,展开身形朝来源窜去,这深山老林里能碰到人约莫算是中了彩票了,有个人指路也好避免自己一个人在这大山之中乱闯。
碧莲何等身法,经过碧蕊的指点,可以算得上江湖中一等一的身法,要不然也不能在众高手的围杀中闯出去。只见她如鬼魅一般的在林间穿梭,不到十息便离那个慌乱鬼叫的声音越来越近。
胡远之惊慌的乱窜着,手中的火把渐渐只剩下碳红,而身后惨亮的一双双嗜血红目不再犹豫迅速逼近。“卡嚓~”身后的背架发出一声脆响,背藤似乎不堪这种颠簸要散架了,胡远之连忙把背后的背架抱在身前,别扭非常的继续奔跑,此时从背架中掉出一本书来,胡远之竟然回身去抢那本书,真可谓是要书不要命。
群狼与胡远之本就十步之隔,这么一回身,一头身足五尺的凶悍灰狼带着十足威势扑面而来,胡远之目瞪口呆跌坐在地,口鼻间似乎都能闻到狼嘴里散出的腥气了,如果没有意外发生,这位书生定就这么呆呆的成为群狼嘴中美味。
血红色染红了双眼,胡远之感到脸上一热,鲜血溅了一身,似乎进了狼嘴一般,喉间一呃,顿时失去了意识。
关键时候一剑功成碧莲挺有成就感,只是一群狼还不放在她眼里,就在那头狼快到扑到这呆瓜身上时,碧莲仅用剑气便削飞了狼头,随后绣鞋一点,把狼身的惯性方向稍做改变,免得把自己救下的人砸死,然后顺着反作用力如风中薄绢般飘落地上,手中挽了个剑花,剑上的残血顿时尽数抖落地上。
这下碧莲舒心多了,在这深山里她最怕的就是孤身一人,那真比面对敌人的围杀还让她难受。很随意的向群狼走去,只要不是妖魔鬼怪,别说狼了,就算老虎、豹子、北极熊一起来了又算什么?
分分钟后,在碧莲再次削掉两个狼头后,群狼十分明智的退走了。挽了个剑花倒擒宝剑回到那呆书生边上,蹲下来拍了拍对方的脸。
“唉,唉,还装死呐,又不是碰上熊了,装死有个鸡毛用啊!”碧莲见对方许久没有反应,暗唾一声没用,直接一巴掌甩在对方脸上,清脆的声音在林间绕啊绕,“胆小鬼,快醒醒!”
胡远之意识渐渐回复,正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,眼前的景像还没映入眼帘,只见团玉生生的手掌从脸上掠过。
“啪!”
脸上火辣辣的同时,整个头也歪到了一边,怎么回事?胡远之懵了,失去意识前和现在的情况完全对不上号啊。
“喂,呆子,还不醒?”
清丽悦耳的女声响起,但是伴随着声音的又是一片黑影的接近,这回胡远之看清了,是一只秀丽的小手,然后又是“啪”的一声!
这回胡远之完全清醒了,一挺身坐了起来,而怀中的背架顿时摔在一旁,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呀声,书本也散了好些出来。
胡远之看到了打自己的人,是一位极美的少女,如画一般,似乎是这山中的精灵一样,不似人间女子,不过女子肩上的血迹说明对方只是人而已,呆了半响才开口道:“姑娘,你为何打我?”
“不打你会醒吗?难道你想在这里躺着喂狼?”碧莲撇了撇嘴站起身来。
“狼!”胡远之顿时想起自己晕倒前被狼追着,立时如遭电击一样的蹦了起来,绕到碧莲后面的来路上叫道:“姑娘快走,方才有狼群追我,我留下来拖延片刻,姑娘赶紧凑机逃命!”
碧莲秀眉一挑,觉着好笑之余,对这个呆傻的书生倒是印象好了不少。
“行了,等你醒来拖延狼群,我地府都去十回了,赶紧收拾一下给我当向导!”碧莲抬剑一挑,把那犹有碳红的火把捞在手中,长气一吹,碳红在极速的气流下亮起,呼的一声再次燃起,照亮了四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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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深山狼嘴